时光如梭,十年光阴转眼便逝。依稀记得十年前的那个夜晚,那天的烟火特别的灿烂,从地底喷薄而出的烟花直冲九天,把整片天空都渲染的五彩缤纷。不过,从那以后却发生了一件怪事,那天之后怀孕的人中没有一个婴儿是女的,人们求神拜佛,却无半点用处,但人终究是人,耐不过岁月的痕迹,不断的有人老死去。连神都抛弃我们了,我们还能怎么办?各大帝国都意识到了这一点,人们越来越注重武学的修炼,希望通过自己艰辛的修炼,有朝一日,能够成为成仙成神。成为那无所不能,凌驾于九天之上的存在。永生于天地之间,受万人膜拜!于是乎全球掀起了练武热潮。不过也有少数人不同,他们怕吃苦,能躺着坚决不站着,他们只在乎眼下,眼下舒服,万事大吉,这种人得过且过,注定一生碌碌无为。还有一种人,他们讨厌厮杀,厌恶血腥,见血便晕,闻腥便吐,他们不得不放弃习武。小溪边一颗柳树下,一道瘦小的身影倚树而立。那是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岁的少年。身材均匀适中,一身蓝色布衣干干净净,黑色的短发显得干净利落。稚气的小脸上有些落寞,带着些许无奈。少年拿出自己左手的纸张,那是一张试卷,上面打满了叉叉。再次看了下自己手中的试卷,小孩轻叹口气:“小时候习武学不好,那是因为我怕破坏我文雅的形象,不愿意好好学,可是后来改学文,这他娘的破世界,思想都这么落后,难道一加一一定等于二么,不就是多写了几种答案吗,至于给我零分么。”一边嘀咕着,脑海中渐渐的浮现出一道身影,焦点则在那丰满的身材之上:“真是胸大无脑,唉!”看着眼前的流水,随即脑海又浮现出另一道身影,那是个高大的背影,在他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仿佛天塌下来他也能给顶回去:“他是个好男人,但不是个好丈夫也不是个好父亲,一天到晚只知道抬头望天,都不知道看些什么。”一边想着,一边抬头,天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轮耀眼的太阳和飘散的白云。叼一根草根,仰躺在草坪上,眼睛微眯,似乎在遐想,似乎在追溯。少年就是陈全的儿子,名为秦风。秦风心中有个秘密,只属于他自己的秘密。秦风还记得十年前的自己,那时候自己是个鬼魂,在地狱待满了一千年,是到了轮回投胎的日子。那是一条古朴的大桥,桥的这一边有一位老婆婆,给每个期满等待投胎的人喝一碗汤,叫孟婆汤,喝了就会忘了过往的一切,一队队的阴兵站在桥的两侧,想要投胎的鬼魂不得不喝,只要喝过孟婆汤,跨过奈何桥,便可以进入轮回了。而孟婆汤也是有讲究的,根据个人的身材,身体素质等配成一定的量,多了少了都不行。还记得那天的队伍很长,秦风排在倒数第二个,排在他后面的是一个胖子,挺着个大肚子,胖的都快走不动路了。等了整整一天了,终于轮到秦风了,孟婆对着秦风微微一笑,是那么慈祥,乘了一碗汤,递给秦风,正当秦风拿起碗准备喝的时候,突然轰的一声巨响,随即地动山摇,神嚎鬼哭,宛如世界末日。一个阴兵在孟婆耳边低语了一句,孟婆摇身一变,一去老态龙钟的样子,变成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身披银色战甲,带着一队队阴兵走开了,只留着一个阴兵看着轮回。“兄弟,你快喝吧,发生大事了。”胖子隐约知道什么,一脸焦急,见秦风无动于衷,还沉浸在孟婆的绝世风姿之中,一把抢起秦风的碗,连着自己的那份一起喝了,随即冲过奈何桥,坠入轮回。秦风半天才回过神来,擦了把口水,无奈的摊摊手,脑海中意淫着孟婆,意犹未尽。“轰——”惊天的爆炸还在响起,一道倩影掠过,正是孟婆,看过秦风手中的空碗,一把将他推入轮回。“轰——”又是一记惊天的爆炸,就在秦风耳边响起,秦风惊得一身冷汗,死神与自己擦肩而过,身死了还有魂,魂死了就什么也没了。秦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沿着轮回不断向前飞奔。突然,一道红光一闪,直接撞在秦风的身上,秦风一个酿跄摔倒在地,秦风本已焦急不已如今却遇上这事,回头正好看到一道黑影一闪而逝,出了轮回。“我草,什么东西,害老子。。”话还没说完便见一个火球进了轮回朝秦风这边直冲而来。秦风一下子吓得完全忘记了闪躲。滚烫的空气迎面而来,眼看整个人就要被火球吞噬,秦风自觉的闭上了双眼。然而意料中的魂飞魄散并没有发生,甚至都没有疼痛过。“难道魂死了还有什么东西存在?”秦风边嘀咕着边睁开双眼。“哇塞”秦风忍不住惊叫出口,只见一只巨大的黄金手掌挡在自己后面,火球撞击在上面,没有形成丝毫波澜,但是秦风却能感受到火球中蕴含的巨大能量。黄金手一把抓起秦风的魂魄,丢出了轮回,只见一片白光闪过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直到自己四岁左右,才有了那么点点印象,脑袋中无缘无故多了好多记忆,但都很模糊,而自从过了九岁的生日,一切才慢慢浮现,变得明了。“也不知道那个大胖子现在怎么了,喝了太多,这一世不会成了白痴吧。”玩味的笑笑,秦风无奈的摇摇头,继续追溯自己的前世。“没想到我受到过神的救助,人品好就是没办法,嘿嘿。”“不过说真的,那个火球虽然只有人头大小,不过怕是毁灭一个小镇一点问题都没有,嘶,难道那会神王在打架,真是有趣,嘿嘿。”“时间太过久远了,前世好像只活了三十来岁,却在地狱待了一千年才得以轮回。”不断的回想着过去,一道道的身影从脑海中闪过,那是前世认识的人:“喔,百分之九十是美眉,看来前世人品还不错。”“喔,这个漂亮,好像叫什么菲吧,可惜是我那损友的老婆,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哇,那个身材更好,那胸大的,那臀翘的。。。。好像是个公主,可惜没把她上了。”想着想着,竟然咧咧嘴,脸颊绯红,还不忘记四周环顾了一圈,确定没人,才拍拍自己的胸脯,长出一口气。“没想到轮回走了一遭,连心性都变小了,本以为不喝孟婆汤就能记住前世的一切,也能继承前世的一切,可我现在竟然心跳加速了,记得前世从没有过啊,看来轮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回事。”秦风略显无奈的摇摇头,叹了口气,心中暗道:“前世可谓是万花丛中过来的,下过鸡窝,虽说上的都是鸡窝中的凤凰,也上过龙床,不过龙床上躺的不是皇上,是某某公主。”摇了摇头,秦风拿起手上的试卷,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娟秀的小字,字迹工整,长篇大论,间距得当,行云流水,浑然天成。最后面是老师的评语,上书:字写得不错,想象力太丰富,回去好好睡一觉,多放松放松。“这脑残的女人,直接说我神经不更好,切!”秦风对着脑海中的身影做了个鄙视的眼神。微微一笑,躺直身子,大大的伸了个懒腰,沐浴着初春的阳光,微微眯起眼睛,一副享受的样子,把刚才还耿耿于怀的成绩都抛在了脑后。“原来我上辈子还是个文士,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啊,貌似还中了文状元,难怪啊难怪。”秦风心中微微一叹:“看来自己也不完全精虫上脑,也不是想象中的那般废材,状元啊,嘿嘿。”想着还嘿嘿笑了,满面春光,眉毛一挑,那叫一个银荡啊,简直惨不忍睹。在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的时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一道倩影出现在秦风的左边,隔着一道假山,修长的身材,一身灰色的布衣掩盖不住那惊人的美丽,温文尔雅的笑容,让人如沐春风,一副普通农妇的打扮,却透入出那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气质,仿佛整个世界都是她的衬托。正是秦风的母亲,一直以来秦风心中的良母形象,手中正拿着一件小小的白色马甲,她知道每次秦风考完试之后都会呆在河边,本来担心秦风吹风多了感冒,特意拿着衣服过来。但此刻却站在假山的后面,看着秦风的笑容,满脸黑线。她早就知道秦风不同于常人,从四岁开始就会吟诗诵词,还操的一手好字,根本没人教他,后来的上学也只是为了秦风的成长,或者说成长路上必须的一道程序。然而秦风最异于常人的不是这个,而是早熟,不是身体上的早熟,而是思想。这个星球上未成年男女对男女之事都是保持着回避的态度,每每大人们打趣他们这方面的事时,男的脸红着傻笑,女子拿出手帕遮脸,扭捏着跑开,这也是这个世界的传统,而秦风非但不避,还老是跑到一些不良青年家里,美其名曰坐而论道。而且秦风老是对着母亲撒娇:“妈妈,你什么时候帮我找个老婆啊”秦风自然不知道,正在自己本性毕露的时刻,自己的母亲竟然就站在自己的边上,他还越想也起劲,越笑越银荡。钰儿,也就是秦风的母亲,实在看不下去了,正想着把衣服递过去,但随即又生生止住了脚步。不知不觉间秦风早已泪流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