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耗归公……
这只能是个提议而已,大明朝目前朝廷的执行力,根本就不具备把它变成现实的可能性。
这个问题很复杂。
并不仅仅是一个官员贪腐的问题。
耗羡这种东西由来已久,自古至今始终存在。
南梁大臣张率看着家奴一车车往自己家运粮食,颇有些疑惑地问这些粮食都是从哪里来的?后者回答这是征收的雀鼠耗,张率很开心地笑着说,好大的老鼠和鸟雀啊
到一条鞭法后简化成了火耗。
也就是征收税银重铸过程中的损耗,因为这时候银子劣质,重铸一次肯定就得有一定损失,实际一般在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间,但问题是这东西没有明确的规定,地方官收多少全凭一张嘴,明末通常是收百分之二三十,也就是实际损耗的十几倍。
这不是最高的,最高是麻哥末期。
八钱!
一两税银地方官敢加百分之八十火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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