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一大早,沈剑就叫着贪睡的何雨水出门了。
骑着永久牌的二八大杠,穿着军大衣,自行车筐里放着军绿色的军用挎包和同样是军绿色的军用水壶。
沈剑就是街上最靓的那个仔。绝对要被一大早赶集的大姑娘小媳妇看上。
如果不算上后座上缩在他背后躲着寒风还毫不客气的搂着他的腰的何雨水。
两人去早点铺子吃了豆腐脑油条,豆腐脑4分,油条3分一根。这价格确实不贵。沈剑还掏出几个茶叶蛋。
沈剑他们吃完饭,赶集的人们也都提着菜肉离开了。
现在想买到好的肥猪肉还有一些其他紧俏货,都得起一个大早。
不然等要吃晚饭再去买,连猪骨头都买不到。
沈剑去供销社的时候还是要送点礼物,因为真的帮了不少忙。
不然像沈剑这样一买几十斤,就两个字,不卖!
都卖给你了,别人买什么啊。
一路来到百货大楼,沈剑跟何雨水来到二楼卖收音机的地方。
收音机的技术要求低,小学生都能手工制作简陋的收音机。所以有不少牌子,卖得有量的牡丹牌,有历史的上海牌子。但是最好的还是莫过于熊猫牌。
“熊猫牌601”型六灯三波段收音机造型精致典雅,60年代初,深受消费者喜爱。这款收音机功能齐全,甚至能远销港澳、东南亚和南美国际市场。
但是这个牌子比较贵,都在180块钱以上。很多牌子其实都在一百元以下。
沈剑对售货员说:“同志,我要台收音机。”
售货员点点头说:“要哪种?”
“来台熊猫的”
“一张收音机票,230块”
沈剑递上钱票,售货员用夹子夹到传送系统上面,唆一下就划走了。
很快一张盖了章的发票就送了回来,这发票一定要有章才管用。
售货员就从柜台取出了一台熊猫牌收音机交给了沈剑。
这收音机真漂亮!特别适合这个时代的家庭装修。
如果是现代白色为主色调的装修反而不行。就得是漆过的木头家具还有漆过的老物件比如盘子什么的才配。
让何雨水宝贝似的抱着这收音机,沈剑又带何雨水在百货大楼转了转。买了不少笔和本子,还挺贵的,花了10块钱。
到了服装区,沈剑跟何雨水挑了挑,其实也没有多少品种,一人买了几件衣服。
别说,何雨水换上新衣服的之后,紧绷的衣服把她玲珑又充满青春气息的身材完全显现出来了。
少女的又粗又黑的大辫子贴在开始鼓起来的前胸上,娇羞的瓜子脸上一双清澈如秋水的大眼睛偷偷瞧沈剑。
发现沈剑带着欣赏的眼神看着她时,少女白皙的小脸上顿时霞飞满颊。
买了几件衣服,花了100多块。
最后,沈剑看了看没什么好买的,就去带何雨水买了些点心糖果。
这年代有个儿歌:北极熊,中山狼,高级点心高级糖,儿媳妇变成丈母娘。
如果说现代的追求是房子,是人们生活的重心。上世纪80年代,生活的重心就是家用电器,70年代,是“三大件”,而在60年代,则是吃,这时候不用票的高级点心高级糖就成了人们补充定量的选择。
毕竟点心里有粮食有油也有糖,能填饱肚子味道也好。
要票的点心5毛钱一斤,不要票的就得5块。
所以这个年代很多干部福利就是点心票糖票。
给何雨水买了几斤核桃酥,还有水果糖大白兔奶糖各一斤,还有几大块巧克力。
把身上的票都用的差不多了。
沈剑自己不愿意吃这些,糖不利于持久力。
沈剑提着大包小包,让何雨水抱着收音机,两人就离开了。
虽然全国各地输送京城,全京城输送百货大楼。但是这百货大楼还是没什么东西。
不过等专供外宾的友谊商店开业了就好了,外汇卷沈剑还有不少。
沈剑在附近找了一家小饭馆,点了两碗牛肉面。
一共7毛钱,一斤的粮票。
很快两大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就上来了。
上面放了挺厚实的好几片牛肉,赶上后世的7块钱的加肉了。
放点辣椒和醋,沈剑跟何雨水就呼噜噜的吃起了面条。
何雨水差点没吃了,这半斤的面条呢。
最近吃的有油水了,一个16岁姑娘正常饭量能吃几两面就不错了。
沈剑连汤带水的都吃完了,还有点不饱,准备一会再去吃点小吃。
吃完饭,沈剑就带何雨水去了地安门附近新华书店。
骑着车,买的收音机放在车前筐里,大包小包挂在车把上,何雨水搂着沈剑,觉得两个人像出来逛街的小两口。
快到书店了,突然听到街上有人叫:“何雨水?”
何雨水转头一看,竟然是于海棠!
沈剑停下车子锁车。于海棠就凑过来,拉着何雨水神秘兮兮的说:“这就是你男朋友,果然好帅啊!”
本来于海棠对何雨水天天夸的“男朋友”还心怀疑虑,但是这次一件沈剑,于海棠都有点不敢看他。
高大帅气不说,还很有文化。
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高中女学生来说,是最有吸引力的。
这次见何雨水跟沈剑这样,于海棠也就相信何雨水跟沈剑真的是男女朋友了。
这年代的女人都很保守的,从一而终的思想深很少有婚后给男人种草的。
不像后世大明星的女人都能婚内出轨还想着谋害亲夫,还好意思争家产。
这时代的女人别说婚内出轨,离婚都是觉得丢人。
你看前面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追求物质的秦京茹,婚后也没出轨。
像这个年纪的大姑娘愿意跟沈剑这样,基本就是认定了他这个人的。
沈剑跟两个高中女学生进了书店,先去卖工业书籍的地方看了看,发现确实没有什么值得买的。
一看何雨水,两个人没有去教材区域,反而是捧着小人书连环画看得起劲,还不时交头接耳。
沈剑也不去管,何雨水反正不去上大学,虽然在沈剑的帮助下她肯定能去,但是66年就要到了。
到时候在上大学的,都得离开京城。
沈剑可不想何雨水去下乡插队。
而且很多下乡插队的都不得不跟当地的结合了,有的甚至跟村里的结合了。
于海棠戳戳何雨水:“雨水,今天你们小两口出来逛街?”
何雨水点点头,看着好朋友的眼神瞬间不对劲了,这个好朋友怕是没怀好心思。
昏暗潮湿的矿道中,陆叶背着矿篓,手中提着矿镐,一步步朝前行去。
网站内容不对,请下载爱阅app阅读正确内容。少年的表情有些忧伤,双目聚焦在面前的空处,似在盯着什么东西。
外人看来,陆叶前方空无一物,但实际上在少年的视野中,却能看到一个半透明的影子。
那像是一棵树的影子,灰蒙蒙的,叫人看不真切,枝叶繁茂,树杈从树身三分之一的位置朝左右分开,支撑起一个半圆形的树冠。
来到这个叫九州的世界已经一年多时间,陆叶至今没搞明白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他只知道当自己的注意力足够集中的时候,这棵影子树就有几率出现在视野中,而且别人完全不会察觉。
真是悲催的人生。少年一声叹息。
一年前,他突兀地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醒来,还不等他熟悉下环境,所处的势力便被一伙贼人攻占了,很多人被杀,他与另外一些年轻的男女成了那伙贼人的俘虏,然后被送进了这处矿脉,成为一名低贱的矿奴。
事后他才从旁人的零散交谈中得知,他所处的势力是隶属浩天盟,一个叫做玄天宗的宗门。
这个宗门的名字听起来炫酷狂霸,但实际上只是个不入流的小宗门。
攻占玄天宗的,是万魔岭麾下的邪月谷。
浩天盟,万魔岭,是这个世界的两大阵营组织,俱都由无数大小势力联合形成,互相倾轧拼斗,意图彻底消灭对方,据说已经持续数百年。
在陆叶看来,这样的争斗简单来说就是守序阵营与邪恶阵营的对抗,他只是不小心被卷入了这样的对抗大潮中。
历年来九州大陆战火纷飞,每年都有如玄天宗这样的小势力被连根拔起,但很快又有更多的势力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占据各处地盘,让局势变得更加混乱。
矿奴就矿奴吧陆叶自我安慰一声,比较起那些被杀的人,他好歹还活着。
能活下来并非他有什么特别的本领,而是邪月谷需要一些杂役做事,如陆叶这样没有修为在身,年纪尚轻的人,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事实上,这一处矿脉中的矿奴,不单单只有玄天宗的人,还有其他一些小家族,小宗门的弟子。
邪月谷实力不弱,这些年来攻占了不少地盘,这些地盘上原本的势力自然都被覆灭,其中一些可用的人手被邪月谷送往各处奴役。
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有一个特点,还没有开窍,没有修为在身,所以很好控制。
九州大陆有一句话,妖不开窍难化形,人不开窍难修行。
想要修行,需得开灵窍,只有开了灵窍,才有修行的资格。
开灵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普通人中经过系统的锻炼后能开启灵窍的,不过百一左右,若是出身修行家族或者宗门的,有长辈指点,这个比例可能会高一些。
陆叶没能开启自身的灵窍,所以只能在这昏暗的矿道中挖矿为生。
不过矿奴并非没有出路,若是能开窍成功,找到管事之人往上报备的话,便有机会参加一项考核,考核成功了,就可以成为邪月谷弟子。
然而矿奴中能开窍者寥寥无几,在这昏暗的环境中整日劳作,连饭都吃不饱,如何还能开窍。
所以基本九成九的矿奴都已经认命,每日辛苦劳作,只为一顿饱饭。
陆叶对玄天宗没有什么归属感,毕竟刚来到这个世界,玄天宗就被灭了,宗内那些人谁是谁他都不认识。
他也不想成为什么邪月谷的弟子,这不是个正经的势力,单听名字就给人一种邪恶感,早晚要凉。
但总不能一辈子窝在这里当矿奴,那成何体统,好歹他也是新时代的精英人士,做人要是没有梦想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所以这一年来他一直在努力开窍,原本他以为唯有自己能看到的影子树能给他提供一些奇妙的帮助,可直到现在,这影子树也依然只是一道影子,莫说什么帮助,有时候还会影响他的视力。
陆叶严重怀疑是不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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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过一道弯,远方出现一点微弱的光芒,那是矿道的出口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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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收获不错,将矿篓里的矿石上缴,应该能得三点贡献,算上前几日积累的,约莫有十二点了,两点拿来换两个馒头,剩下的十点刚好够换一枚气血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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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血丹是一种很低级的丹药,并非辅助开窍之物,但是想要开窍,就必须得气血充盈才行,气血丹虽然低级,却正适合陆叶这样没开窍的人使用。
邪月谷之所以愿意拿出气血丹,也并非善心发作,而是他们深谙人心之道,这最廉价低级的丹药可以让心怀希望之人愈发努力挖矿。
比如陆叶每日就很勤劳。
距离矿道出口还有三十丈,陆叶的目光不经意地瞥过左前方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块巨石横亘。
他脚步不停,继续朝前走着,直到十丈左右,才将背负在身后的矿篓放下,紧了紧手中的矿镐,又从矿篓里取出一块大小适中的石头,稍稍掂量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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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刻,他朝着那块巨石奔跑起来,临近巨石前,侧身滑步,一脚踏在矿道的岩壁上,整个人借助反弹的力道对着巨石后方俯冲而下,犹如一只矫健的猎豹。
两道身影正半蹲在巨石后方,借助巨石遮掩身形,浑没想到来人竟会发现他们的踪迹。
听到动静,再看见陆叶想要起身已经来不及了。
在两人惊恐的注视下,陆叶抬手扔出了手中的矿石,正中其中一人的鼻梁,那人当即啊呀一声惨呼,仰面倒在地上,面上鲜血直流。
陆叶另一手的矿镐再度出手,却没打中第二人,那人反应不错,偏头躲过了。
然而陆叶已经冲到他面前,一脚踹下,正中对方小腹,那人顿时满面痛楚,跌飞出去,跪倒在地,一口酸水吐了出来。
陆叶迈步上前,一手揪住了对方的头发,看清了对方的面容,冷笑一声:我道是谁,原来是你们兄弟两个!
这两人他认识,是一个刘氏家族的弟子,刘氏所在的地盘被邪月谷攻占之后,刘家一些年轻的弟子便被送到这里来充当矿奴了。
严格说起来,陆叶与刘氏这两兄弟也算是同命相连。
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爱阅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我有没有说过,别让我再看到你们,否则宰了你们!陆叶说话间,随手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狠狠砸了下去。
这一下砸的不轻,刘氏老二只哼了一声,便直接被砸晕过去。
陆叶又朝之前被他打伤的刘老大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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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大额头都被打烂了,鲜血模糊了双眼,隐约见到陆叶朝他行来,吓得连滚带爬:饶命啊,我兄弟二人不知道是你过来了,还以为是旁人饶命啊!
刘氏兄弟二人鬼鬼祟祟埋伏在矿道出口前,自然是没安什么好心。
这两人在被抓来之前,俱都是娇生惯养之辈,哪怕成了矿奴,也不愿吃苦,可是矿奴身份低贱,邪月谷的人根本不把矿奴当人看,没有矿石兑换贡献的话,根本换取不到吃食。
所以这两兄弟便经常蹲在矿道的某个出口前,打劫那些落单的矿奴,不少人因此倒霉,不但每日辛苦开采的矿石被劫走,还被打个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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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他们就是想打劫陆叶,结果不是对手,被教训了一顿。
不曾想,这才没几天,又碰到这两兄弟了。
一样米养百样人,矿奴中有如刘氏兄弟这般好吃懒做之辈,也有如陆叶这样心怀梦想之人。
这一年来,陆叶通过矿石兑换到的贡献,除了保证每日的温饱之外,皆都换取了气血丹服用。
林林总总他服用了不下三十枚气血丹。
这就造就了陆叶强于绝大多数矿奴的体魄,虽然他的体型不算壮硕,可身躯内蕴藏的力量,已经胜过普通人。
对付两个好吃懒做的矿奴,自然不在话下。
刘老大还在告饶,陆叶只当没听见,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扬起另一手的石头,狠狠砸了下去。
一年多的矿奴生涯,陆叶见过太多惨剧,早就明白一个道理,在这人吃人的世界,任何怜悯和同情都是没有用处的。
矿奴们也不是一片和睦,来自不同势力的矿奴注定没办法团结起来,为了一块上好的矿石,矿奴们经常会打的头破血流。
矿道中每天都会死人,每走一段距离,就能看到一具散落在地上的枯骨。
因为被人打劫而饿死的矿奴不在少数。
刘老大应声而倒。
陆叶捡回自己的矿镐,重新背上矿篓,迈步朝出口行去,他没有杀刘氏兄弟,倒不是心慈手软,而是受伤的矿奴在这里一般都活不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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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走没几步,出口处忽然慌慌张张冲进来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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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开!那人低喝着,一巴掌朝陆叶扫了过来。
这一瞬间,陆叶遍体生寒,只因他看到对方掌心中有淡蓝色的光芒流过。
那是灵力的光芒,换句话说,对他出手的是一个修士!
开启灵窍才有修行的资格,才有资格被称为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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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士的灵力是一种极为神奇的力量,陆叶曾见过邪月谷的一位修士出手,虽没有太强的威势,但那人只是轻轻一掌,便拍碎了一块矿石,正是见过那神奇的一幕,陆叶才下定决心,一定要开启自身灵窍,成为一名修士。
他也曾暗暗评估过,哪怕邪月谷修为最低的修士,也能轻松吊打十个自己。
所以在察觉到朝自己出手的是一位修士的时候,陆叶便知自己要大难临头了。
生死危机关头,他硬生生止住步伐,猛地往后跃去。
胸膛一麻,骨折的声音响起,陆叶应声倒飞,跌倒在地。
剧烈的疼痛让他头脑清醒不少,在意识到自己还活着之后,他立刻起身。
咦!出手的那个修士有些惊讶,刚才那一掌他虽然没有用全力,只是随手拍出,但也不应该是矿奴能够承受的。
借着微光看清矿奴的容貌,脱口道:陆叶?
陆叶此刻已经摆出转身逃跑的姿势,听得声音之后也愕然至极:杨管事?
这个姓杨的修士是矿上的一个小管事,陆叶时常会与他打交道,因为气血丹就是从他手上兑换来的,所以彼此间也算熟稔。
杨管事很看好陆叶,毕竟如他这般能吃苦耐劳的矿奴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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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好归看好,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优待,一日没有开窍,陆叶这样的凡人与修士之间都有难以逾越的鸿沟。
在认出陆叶之后,杨管事对于自己一掌没能拍死对方的事就释然了,陆叶这一年来从他手上兑换了不少气血丹,身体素质本就比一般的矿奴强,再加上他只是随手一击,没有要刻意杀人,对方能活下来并不奇怪。
杨管事对面处,陆叶心中直打鼓。
邪月谷的修士一般不会理会矿奴的死活,他们也知道矿奴在矿脉之中会经常发生打架斗殴的事,除非被他们碰见,否则基本不做理会。
陆叶这边才把刘氏兄弟打的头破血流,昏倒在地,转头杨管事就拍了他一掌,在陆叶看来,这分明是杨管事在教训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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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内容更新慢,请下载爱阅app阅读最新章节内容。下载爱阅app,阅读体验更加。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杨管事已经露出惊喜的神色,似乎在这里碰到陆叶是什么好事,欺身上前,一把抓住陆叶的肩膀: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