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这一场幻觉来的空前盛大,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在一起,看着喜泪的眼神多是暧昧不清,大概是等着看一场好戏。灰色的幕布已然拉开,台下坐好的观众。她与岑桑仿若是台上粉墨登场的戏子,咿咿呀呀的演一场悲欢离合的闹剧。
她的眼神婉转,说:我若是狐狸,你便是猎人。岑桑笑,在空旷的旧体育馆里亲吻她的唇。喜泪睁着眼睛看着他,岑桑的手蒙住她的双眼。他说:你不要这样的看着我。喜泪知晓他的生活,他的消息,总会通过各种途径让她知晓。他相爱四年的女友,与艺术系学姐的纠缠,不同时期的不同的女伴。他们是旗鼓相当的戏子,逢场作戏的生活,表演给别人看。
这场表演的本质与感情无关。只与寂寞有染。喜泪喜欢抚摸他掌心薄薄的茧,初次见他的时候,他的掌心一片光滑。对于别人的猜测,喜泪与他都不做解释。她只是想象,他粗糙的手掌抚摸她的腰肢时,会不会有隐隐的快感。
喜泪与他讨论那些在她之前或者之后出现的女孩。她问过岑桑是否喜欢过婴宁,岑桑却说没有,只是婴宁喜欢他而已。岑桑对她说,他与女友之间的琐事,说他们的争吵,说他把他们之间的信件都扔到了护城河。喜泪知道,那个女孩现在就住在学校对面的那个小区里。
他们之间有过一次旅行。逃课去旅行。
一个不知名的小镇。小的旅店,白色的床单。她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无法入睡。半夜,开始下雨。雨点打在玻璃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赤脚走在房间的木质地板上,脚掌心感觉地板上传来的冰冷的感觉。
解开胸前裹着的浴巾,裸露出洁白的身体。窗外黑暗,玻璃上的雨滴,以及透过缝隙传进来的丝丝凉风。喜泪只是寂寞而已,玻璃上隐隐的倒影着她的裸体,原来她像极了小丑。
第二日。天晴。
户外的栀子花开了,喜泪折了一只半开的花骨朵,别在发髻上。回头看着岑桑,笑颜如花。岑桑兀自说着:我爱你,却没有勇气争取你。
喜泪转过身,与他道再见。
世事无常,连这一场戏剧也躲不过无常的变化。于是,戛然而止。幕布蓦的落下。到此结束,不见主角谢幕。
因为开始与爱无关,所以结局亦与恨无染。
我只是不能悲伤的坐在你身边。
莫失莫忘 文/七微
莫失莫忘
文/七微
000
我认识唐诺十年,从15岁到25岁,人生中最好的十年。我都用来爱她。
2010-3-10 22:22 回复
星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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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001
1999年,世纪末。中国考察队闯入南极冰盖之巅,成为第一支闯入这一“禁区”的考察队;举国欢腾建国50周年,天安门广场举行了空前绝后的盛大阅兵仪式;澳门回归;世界末日的传说……那一年值得浓墨重彩的大事记还有许多许多,可于我来讲,这所有的传奇都不及一抹清瘦的身影在我心中的分量。当时光褪色,关于世纪末的记忆,只残留初次见到唐诺时的画面。
2010-3-10 22:24 回复
星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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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那其实是一个并不太美好的黄昏,9月初,炎夏迟迟不肯远去,炽烈的太阳像猛兽。我恹恹地踩在课桌上擦玻璃,那面窗朝西,虽已是傍晚,可阳光照样晒得人发晕,我很想摔了小水桶走人,可又不敢,顶多在心里偷偷将罚我搞卫生的老班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个遍。
可这样热的天,有人却在球场上打排球。起初并没太在意,可当我擦到最后一扇窗时,那个女孩依旧在与排球战斗着,说是战斗一点也不夸张,哪怕隔着一段距离,我也看得出来她是个新手,完全没有章法技巧可言,把球抛到空中跳起来试图去接,十回有九回必是接不到,球跌落,滚出去好远。
2010-3-10 22:24 回复
星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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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空荡荡的操场上只她一人,她不知疲倦地练习着传球、垫球、发球以及扣球,如此循环反复。最后,烈日一点点西沉,夕阳将女孩的身影拉得细长细长,她本就极瘦,不太高,留一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我们教室在三楼,隔着一段距离我看不清她的长相。
后来明媚说我那样子义无反顾也是贪恋唐诺的美色,与学校里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们并无不同。我一笑置之,世间所有人误解都没所谓。我没有义务并且拒绝向他们陈述关于初次见到唐诺时我就喜欢她但我连她的模样都没看清楚,唯一印象深刻的是那瘦削小身板里蕴藏的固执且不服输的叫嚣劲儿。这是后话。
当时的情况是,看着夕阳下依旧与排球战斗不息的女孩,我很着急,恨不得从三楼窗台跳下去教她传球,事实是行动与思想相当一致,我一脚踩空,人从课桌上重重跌落下来,陪伴我的还有那桶洗过抹布的脏水。当我再爬上课桌往外望,操场上已空无一人。
后来与唐诺熟悉了,我故作无意与她提及这个傍晚,问她是否很热爱排球?她要偏头想好一会才想起这一出,而后云淡风轻地笑,不,当初我只是听说加入排球队可以领取一套免费的运动服。
我讶然,就为了一套运动服,竟冒着中暑的危险去练习。可这就是唐诺,她想要的,从来都只靠自己拼尽全力得来。她身上可爱的地方还有很多,可我最爱她这一点。
2010-3-10 22:25 回复
星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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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002
第二次见到唐诺,是在半个月之后。学校不大,可偶遇一个人的几率却很小,要找一个不知姓名不知长相不知班级的人也有点难度,更何况我并未动过刻意去找她的心思。15岁,生活中还有更多新鲜好玩的事情,甚过对一个女孩子的好奇与朦胧欢喜。
那年母亲将家里一楼房间腾出来卖起了早点,杨柳镇的早餐店只有两三家,大概因了位置优越加上母亲待人温和有礼,店里的生意极其红火,父亲早出晚归跑摩的出租,早餐店的活计便都落在母亲一人身上,看她天蒙蒙亮起床忙活,有很多回我跟着起床试图帮她,可每次都被她板着脸骂回去继续睡觉。她说你现在升高中了学习更加繁重,你好好念书将来离开这闭塞小镇才是最重要的。如这天下所有的母亲一般,她对我的期望很高,她最大心愿便是我与两个妹妹都能飞出杨柳镇。
我虽心疼母亲劳累可到底也不忍拂她心意,那之后,便再也没有早起说要帮她。看到唐诺那天,是因为早起背英语单词,站在二楼走廊上瞥见楼下一个清瘦的身影正蹲在水池旁刷碗筷。她背对着我,但我认得那抹身影与那头俏丽潇洒的短发。揉了揉眼,依旧是她。飞速跑下楼去,却在临近她时又忽地顿住脚步,我不知我跑得这么急意欲何为。就那么怔怔地站着,她依旧埋首在那堆碗碟里,专注而卖力。
是母亲的声音将我思绪拉回来。“阿喆起来了呀,吃包子还是面条?”说完又走近唐诺身边说:“小诺别刷了,跟阿喆一起吃早餐吧,吃完你们一道去学校,正好阿喆可以载你。”
她回头,对母亲嫣然一笑,点头说好。我不记得见到她面孔那一刻是否忘了呼吸,瓜子脸,大眼睛,雪白皮肤,才15岁的唐诺确实可以称之为美人。后来我见过许多生得美的女孩子,却无人能比唐诺。
她起身时才发觉我的存在,第一次见面,她坦然自若地打招呼,“你好,我叫唐诺,你呢?”她嘴角扬着清浅笑容,短发衬得一双大眼亮如漆黑夜空里的星辰,就那么专注异常地看着我,等一个回答。
“莫良喆。”我讷讷地答。
她笑笑,往桌子边走去。母亲很快端来早餐,我要的是稀饭加烧卖,她的是一碗雪菜肉丝面。她先深深呼吸一口,而后便埋头大口吃起来,一边大声对母亲喊,阿姨,你煮得雪菜肉丝面天下第一,我最爱。母亲回过头温和地笑,那就多吃点。她吃的真的很多,母亲给她的碗是最大号,她埋头吃得专注,连汤都不剩一滴,吃完还意犹未尽地砸吧砸吧嘴巴。我从未见过哪个女孩子像她那么能吃又贪吃的。
我的单车从未载过女孩子,唐诺跳上后座抓住我的衣摆时,我心里一紧,心跳仿佛加速许多,倒是她,很坦然地大手一挥,出发咯!那天她穿了一条洗得有点泛旧的海蓝色连身裙,我微微偏头,眼光余角瞥见她的裙裾在晨风中轻轻飞舞,仿似有清香袭来,我有刹那走神,单车一个趔趄便磕上一块石头上……
“嘣”地一声,我们双双摔倒在地,顾不得手肘传来的酥麻刺痛,我慌乱去看唐诺,她的手掌有血迹渗出,可她硬是没有痛呼一声,爬起来将单车扶起,仔细检查后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掉链子。”
“你的手……还有你的裙子。”她的裙子在慌乱中大概被什么东西刮了一下,裙摆裂开一道长口子。
她低头去看,然后笑笑,“没事,用针缝一下就好。”她说得云淡风轻,笑也是,虽才第一次相处,可我发觉她真喜欢笑。她大概不自知,她笑起来的时候,最好看。
那天我们赶到学校时,刚好踩准早自习的铃声,唐诺跳下单车一溜烟跑得飞快,跑了很远她又忽地回头,冲我大声喊:“谢谢你啊,莫良喆。”
清晨的柔和阳光细细碎碎地洒下来,打在她眼角眉梢,她的脸颊仿似氤氲成一团金色光芒,隔了好一段距离,我不禁看呆。
2010-3-10 22:25 回复
星朵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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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003
晚上吃饭时,我装作不经意地问母亲,“那个女生是你请的帮工吗?”
母亲愣了下才意会到我是在说唐诺,她摇了摇头,“不是。”
几天前她在店里吃完一碗雪菜肉丝面后,跟母亲说她没钱付,然后指了指水池旁堆得高高的碗说,但是我可以把这些都刷了。母亲说没有关系。可唐诺却十分倔强,她振振有词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也并非乞丐。争执了许久,母亲无奈,也只得随她去。接下来几天,她早早便赶来早餐店,以自己的劳动换取每天早餐。
“那孩子真懂事呀,就是命不太好。”末了母亲无限感慨。在她细细碎碎的念叨中,对于唐诺,我大抵有个粗略了解。
两个月前,她随母亲嫁入杨柳镇,据说这是她母亲第二次改嫁,她现任继父谎称在杨柳镇开了个大型煤矿,一开始时确实对她们母女俩大方豪气,可跟他回到小镇领了结婚证后,才蓦然发觉,这个男人不过是那家大型煤矿里的一个小管事。没钱也就罢了,还爱好麻将,每天坐在街头的茶馆里不知归家。赢了欢喜,输了便拿她们母女俩出气,唐诺的日子自是不好过。
后来我曾问过唐诺,既然他这样对你们,为什么不离开这里?那时我们已经算是朋友了,她依旧每天很早来店里刷盘子,我特意早起帮她,然后一道吃早餐,再载她一起去学校。
“她是为了我,想给我一个健全的家庭以及更好的照顾。”我记得唐诺回答我时的表情,那时已是寒冬,浓厚雾霭包裹着她冻得通红的脸颊,我们推着单车并肩而行,偏头,便见她神色幽黯,一点也不似她平日里的言笑晏晏。
“他每次输钱喝醉酒就往死里打她,身上新疤遮不住旧疤,可她不许我声张也阻止报警。所有的委屈都独自默默承受。”她的语调很低,还带了颤音,我心里十分难过,对她的感情中又加入了一丝心疼。
其实在清楚对唐诺的感情后,我曾写过一封情书给她。那封信写了很长,反复措辞,花了五天才完成。我打算在1999年最后一天拿给她,全世界的人都在宣言,世纪末的最后一天,应该干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才不枉此生。我不知道别人在干着多么壮烈多么值得书写的大事件,于我来讲,向唐诺告白这件事比之任何,都更要轰轰烈烈。
只可惜,我的初恋也失败的轰轰烈烈。
唐诺拿着我写给她的情书来教室找我,那天学校有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