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里,邺城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重大事件!
高洋派遣他的“御用杀手”刘桃之,于高阳郡公府里,掳走了他的嫂子元仲华!然后在邺南城皇宫的靖德宫内再次将其奸污!
为什么要用“再次”这两个字呢?
因为此等破烂事高洋两年前就做过,那时候是直接在高澄的大将军府里做的!
这年头很多人都有兄弟姐妹,有种东西叫做“哥哥的东西”,特别是哥哥很出色,拥有的东西很好的时候,弟弟就会嫉妒,梦里都想占有。
很显然,元仲华就是“哥哥的东西”。
邺城的文官们简直要沸腾了!一次也就罢了,一而再再而三的这么玩,是不是太放肆了?有种你直接纳入后宫啊!
因为现在是新年,造成的影响都是在台面下,没有人公然说什么。然而年后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因为正月十五之后就会开大朝会,到时候一定会有人站出来指责高洋是昏君,要求其下罪己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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